女子小丽在睡意正浓时候被被人脱光衣服并发生性关系,开始小丽一直以为是男朋友就没有做任何反抗,直到啪啪啪结束之后才发现对方并不是男朋友,而是男朋友的舍友宋某。
被男朋友的朋友强奸怎么办
宋某是小丽男朋友的朋友,1989年出生,是一个无业游民。后经法院审理查明,宋某是小丽男友郭某的朋友,二人同住在长丰县双墩镇某小区的一套房内,当天,小丽到男朋友郭某的住处玩,晚上,宋某和郭某同住在一个卧室,小丽单独住在另一个卧室。
晚上凌晨3点种左右,宋某起身上厕所,发现小丽卧室的门并没有关严,灯也没有开,于是进入房间。趁着小丽正在熟睡的时候脱光了朋友的女朋友的衣服,并对朋友的女朋友小丽进行亲吻、抚摸。睡意正浓的小丽迷迷糊糊以为是男友郭某,于是没有反抗,就这样被男朋友的朋友宋某亲吻、摸胸,而宋某发现小丽并没有反抗,于是乎对小丽实施了强奸。小丽事后醒来发现昨夜和她发生关系的并不是男友,而是男朋友的朋友宋某遂发短信让朋友报警。
宋某的辩护人认为,宋某和小丽发生了性关系之后并没有离开住处,没有逃避,而是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陈述犯罪事实,可以视为自首,并且宋某的家人已经对受害人小丽进行了赔偿,且取得受害人的谅解。
法院认为,宋某和小丽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,长丰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的名义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三年。
在这里小编劝各位女性朋友交友不慎,必有大患,姑娘们,是人是狗一定要分清楚,如果已经和男朋友住到一起了就不要再和其他男性同住,“朋友妻,不客气”的事件是在是太多了,如果像小丽这样被男朋友的朋友强奸,即便得到了补偿和男朋友的谅解,恐怕彼此内心这辈子都会留下阴影。